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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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刚,男,汉族,江苏江阴人, 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四级高级法官。二十年秋去春来,二十载寒冬酷暑。包刚把人生中最美丽的年华奉献给了基层法律事业。他秉持公平正义,勇担责任重托,用真心托举起公平和正义。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包刚:败诉方也甘心给他送锦旗

“包公再世,刚正不阿。”前不久,为了表达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包刚的感谢,76岁的加拿大华裔老太太张君文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巧妙地将“包刚”两字藏于其中。对于如此高的评价,包刚婉言谢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应尽的职责和永远的价值追求,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包刚与张君文结缘于一起借贷纠纷案。2008年起,张君文的好友孙某多次向她借款,累计金额达8000万元。但借款到期后,孙某竟翻脸不认,双方对簿公堂。

最美法治人物包刚:一个案子 让老人以法官之名自费修了一条路

他刚正不阿、雷厉风行,不惧十多人手持锐器与警力抗衡,硬是将被强占六年之久的别墅给执行到位。他内柔外刚,不拘泥于看起来冷冰冰的法律,而是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权益,让法律也充满温情。他是当事人口中的“包公” ,可以从纷繁紊乱的案件材料中抽丝剥茧,理出事实真相,老人感动之下以这位法官的名字自费修建了一条路。他叫包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包刚:用“心”托举起公平正义

包刚,男,汉族,江苏江阴人, 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四级高级法官。1999年,包刚进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担任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四庭副庭长、民四庭庭长、执行局局长。现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用“心”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广大干警的敬重,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江苏省优秀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并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4次,并代表出席苏州市第十二次和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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