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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调委和3位调解员获评“全国模范”
司法部表彰我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021-01-08 14:11:00  来源:南京日报  

司法部近日表彰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陈海燕、黄俊友、周晓红三名人民调解员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018年1月,经市司法局批复,南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受理主城六区发生的医患纠纷。目前市医调委有专职人民调解员8人,另外还聘请了10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

“医患纠纷调处涉及大量医疗专业和法学专业知识,为此我们建立了专家咨询机制,组建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法学咨询委员会和医学咨询委员会,并分别下设专家库,目前共有专家1514名。”市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海清介绍,这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从而最大程度上提升市医调委工作公信力。

据悉,市医调委成立至今,共接待咨询1167件,受理纠纷784件,调解成功723件,终止调解61件,组织专家咨询398例,委托医疗损害鉴定38例,申请司法确认24例,协议赔偿、补偿和费用减免金额共计6600余万元。

2020年11月,一名安徽籍男子请假后回到企业上班,打卡后回宿舍休息,第二天早上却没有醒来。家人认为是工伤,企业表示无责,江宁区汤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陈海燕从法律角度,劝说死者家属接受意外死亡的事实,又从人性化方向劝说企业负责人“法律不外乎人情”,最终企业负责人给予死者家属丧葬费等补偿,仅用半天时间就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建邺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周晓红则是调解家事纠纷的高手。在调解一起工伤事故时,70万元赔偿金额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受伤男子坦言“老婆要跟我离婚,我才思想不集中从高处摔下来的。”周晓红对夫妻俩进行法律宣讲:“因工受伤的补偿款作为伤者的治疗康复等费用,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伤者可自行保管并处置。”至今,夫妻俩没有离婚,感情良好。

作为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调委会派驻长芦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黄俊友自2014年从事公调对接工作以来,主持、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400余件,其中调处劳动争议纠纷500余件、死亡赔偿纠纷34件、伤残赔偿纠纷136件,调解成功率达99%,涉及人员6300多人,涉及金额1.12亿元。

(融媒体记者 徐宁)

责编: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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