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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助力垃圾分类新规施行
2020-10-21 15:23:00  来源:南京晨报  

  龙虎网讯(记者 吉颖 通讯员 陈文)《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南京将正式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年,高淳被列入全国首批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示范县(区),三年来,高淳已经完成了各镇街垃圾分类全覆盖。为进一步做好《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后相关宣传发动准备工作,巩固前期“先行先试”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高淳区城管局于9月底制定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执法行动小组,深入细致开展垃圾分类相关执法工作。

  多部门联动 垃圾分类执法“三步走”

  “垃圾分类工作牵着民生、连着文明,我们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多个科室联动协作,确保垃圾分类执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高淳区综合行政执法第一大队大队长张萍告诉记者,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每月为一阶段,目前正处于宣传发动的第一阶段。

  自学+培训 “吃透”垃圾管理条例专业知识

  “要做垃圾分类执法宣传,首先执法人员自己要对《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透、吃透。”张萍告诉记者,除了要求执法人员提前自学外,区城管局近期还积极开展《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解读培训。“下周我们会专门邀请市里的专家来对全体人员进行一个专业的培训,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走访宣传+现场指导 全方位摸底不规范行为

  “我们执法第一大队、局环卫科、淳溪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宣传小组,对城区8家‘先试先行’单位率先进行了走访宣传,并且对照即将实施的新条例对他们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进一步的业务指导。”区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一中队一级行政执法员吴凡告诉记者,在走访过程中,执法人员会将携带的宣传手册以及《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本发放给各单位,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悉,本月执法大队将完成对近两百家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走访检查,根据要求,将重点加强“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运、处置不规范”,“生活垃圾混收混装混运”,街面“生活垃圾未分类乱堆放”,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义务”等问题的摸底统计工作,形成问题菜单,为集中执法行动提供执法依据。

  下一步,高淳区城管局将严格按照《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新条例下垃圾分类工作全流程监管,助力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为南京城市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责编: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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