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云) 农村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徐州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总体目标》(简称《目标》),提出将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5%以上。
2022年徐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0%,位居苏北第一。根据《目标》,今年将继续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优先整治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发展村庄和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同时,统筹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
徐州市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利用率一度落后。执法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上半年为31.6%,下半年为47.1%,设施“晒太阳”问题严重。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孙煜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农村污水站缺乏管理维护。经过一年的治理,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了80%。
今年,徐州市将进一步强化设施运行管理,落实《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制定设施运维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推进集中式处理设施标准化、规范化运维,各地集中式处理设施纳入专业运维的比例达50%以上(社会化治理试点县达95%以上)。鼓励有条件地区将接管模式的配套管网、分散式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逐步纳入专业化运维范畴。
为坚决杜绝长期停运或者“晒太阳”工程,《目标》提出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纳入乡村振兴等考核体系,强化排放达标监测,由县级运维主管部门组织专业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对用电数据不正常的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和督促整改。同时推进非现场监管,鼓励建立智慧化管理平台,在实现信息化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对处理设施运行工况、厂站实景进行远程监控。《目标》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