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学生出行活动增加,交通安全问题也愈发凸显。家长在安排好孩子学习、娱乐的同时,更要关注他们的交通安全。以下是3起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5月,16岁的少年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茶局巷路口时闯红灯,与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李某受伤。该起事故,李某负全部责任。
5月,12岁的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后座还带着两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同学,当他们逆向行驶至惠山区吴韵路段时,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受损,李某腿部擦伤。该起事故,李某因逆行负全部责任。
3月,在江阴市祝塘镇文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9岁的女孩从文南路西侧突然穿过停放着的车辆,往路东侧跑去,一辆电动自行车正由北向南直行,结果发生碰撞,造成女孩受伤,车辆损坏。这是一起典型的视线盲区加之儿童随意横穿马路导致的事故。
无锡交警提醒:家长应加强暑期对孩子的监管及交通安全教育。步行出行时,要牢记马路不是游乐场,不可在路上嬉笑打闹、玩耍或突然猛跑横穿,横过人行横道线要“一停、二看、三通过”。骑行上路时,要牢记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车速不要过快,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车内侧区域,通过人行横道时应下车推行。家长一定要尽好监护责任,让孩子们都能平安度过假期。(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