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协作,共护一江碧水。6月2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前夕,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议在如皋召开。南京玄武、无锡江阴、南通如皋三地法院共同签署《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江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此次三地法院签署的协议,旨在贯彻流域治理新理念,在长江流域(江苏段)全面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以整体保护、信息共享、务实高效为原则,通过加强常态化联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修订补充完善等方式,探索建立关联案件统一尺度处理机制、环境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裁判规则研讨机制等,共同推进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为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夏道虎强调,三家法院签订《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了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协作机制,要以更高的站位,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增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实效;要以改革创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示范能力现代化建设;要以系统思维,推动共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大格局。
姜永华在致辞中说,三地法院共签司法协助框架协议,是强化生态保护区域合作、深化“9+1”机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南通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加强“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实践,进一步深化与兄弟地市的司法协作,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9+1”审判机制改革贡献更多南通力量,奋力跑好“长江大保护”的“最后一棒”。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谢洲 薛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