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不再只是道德层面的“不文明行为”,而是可能面临最高10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以法律形式为养宠行为划出清晰“红线”,标志着养宠管理从民间规约迈向法治化新阶段。这一变化不仅回应了社会对公共安全的迫切需求,更体现了法治文明在民生细微处的进步。
长期以来,违规养犬、犬只伤人等问题屡见不鲜:深夜犬吠扰民、遛狗不牵绳惊扰路人、烈性犬肆意出入公共场所……这些现象不仅破坏社区和谐,更潜藏巨大安全隐患。然而,过去由于法律约束力不足,此类纠纷多依赖民事调解或地方性规章处理,执法效果有限。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直面这一痛点,新增“违规饲养烈性犬”和“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两类违法行为,并明确阶梯式处罚标准。例如,对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或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首次将“警告后不改正”纳入处罚触发条件;对驱使动物伤人者,更直接依照殴打他人条款严惩。这种设计既赋予执法者明确依据,也强化了养宠人的责任意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规落地需破解两大难题:一是执法精准度。烈性犬的认定标准、安全措施的具体范围等,需与各地已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衔接。这要求基层民警掌握专业知识,避免标准执行不一。二是公众认知转变。部分养宠人仍存有“我家宠物不咬人”的侥幸心理,殊不知一根牵引绳不仅是保护他人的屏障,更是避免宠物失控、车祸的第一道防线。新法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倒逼养宠人将“被动遵守”转为“主动预防”,这正是法治引导文明的深意。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并非简单“以罚代管”,而是强调预防与调解并重。公安机关对情节较轻的纠纷可依法调解,旨在化解矛盾而非激化对立。同时,法规鼓励社会共治:社区可开展文明养宠宣传,邻里间通过“随手拍”监督举报,形成公共安全守护网。养宠管理需凝聚社会共识,让法律条文转化为日常习惯。
从更深层次看,养宠新规是法治回应民生关切的典型范例。它平衡了个人饲养自由与公共安全权益,以“小切口”立法推动社会大治理。新规的实施亦需媒体、社区、执法部门协同解读,让群众理解:法治的刚性约束,最终是为了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愿景。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当遛狗牵绳成为法律义务,当清理宠物粪便成为自觉行动,我们守护的不仅是邻里安宁,更是城市文明的底色。新规实施在即,唯有执法者严格规范、养宠人恪尽责任、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方能让这道法治“红线”真正编织成公共安全的防护网,实现“养宠自由”与“公共安全”的双赢。
(作者顾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