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淮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据介绍,《办法》是我市首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政府规章,旨在解决当前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混投混运、后端处置能力不足、部门监督协调不充分等问题,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该《办法》与我市已出台的《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淮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市对不同类型垃圾的规范管理体系。
《办法》共30条,涵盖生活垃圾概念和分类、各主体职责、全链条管理要求,以及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监督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亮点突出。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明确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厘清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及个人等职责,确定全社会需共同遵守的分类规定。在全链条分类管理方面,分类投放环节按国标细化分类类别、容器设置等要求,确立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并明确其确定方式与职责;收集、运输、处置环节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职责义务和作业要求,提供法律支撑。在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方面,建立源头减量机制,从绿色办公、减少过度包装等方面作出规定,构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利用机制,提升资源化利用率。
作为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将多管齐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一方面,从完善管理体系、强化宣传教育、开展薄弱攻坚、加强业务指导等四方面加强落实;另一方面,针对居民小区混投、混运和处置不到位现象,强化保障,争取资金、规范投放;压实责任,督促各方履职;加强引导,借助媒体,联合多部门开展宣传,动员全员参与,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淮安市民生活新时尚,提升城市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