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部署和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近日,大丰区出台《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并予以印发。
《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总体要求,明确划分各镇(街道、区园)、部门的食品监管事权,明晰监管任务,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贯穿于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典治乱,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清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各镇(街道、区园)、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为推动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打下坚实基础。(方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