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海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在大丰港海事码头举行。区委常委、副区长何昊宇出席。
本次放流活动由南京海事法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等单位举行,共放流大黄鱼幼苗约2.5万尾、黑鲷幼苗约6.5万尾。区领导强调,此次活动对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修复海洋生物种群结构、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希望大丰区各单位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意识,担当海洋生态保护责任,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进一步推动群众参与到生态保护事业中来,以“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为“强富美高”新大丰建设保驾护航。(杨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