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已经启动,各地正进行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汇总申报等工作。
今年东台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范围是全市各镇区、市属农林场圃和江苏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六种情形不能享受补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标准按江苏省统一的120元/亩的标准执行。补贴资金将在7月底前由市财政局通过“一折通”系统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