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我市人民检察院承办,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增殖放流活动,在东台市海域内举行。
活动现场,10万尾半滑舌鳎、黑鲷、大黄鱼鱼苗在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被小心翼翼地放生至黄海海域,以此促进当地沿海渔业资源生态平衡。省人大代表、东台镇农业中心副主任陈宝宽现场观摩后表示,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可以修复、补充鱼类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希望这样的活动越来越多。
据悉,市检察院在成立全省首家黄海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后,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作用,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诉前和解的形式,引导督促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今年,已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10多万元,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就是用非法捕捞的违法当事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并要求当事人现场放流,达到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