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发行以后,我认真、深入地学习了第三卷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中关于“突出放大强农优势,推动乡村振兴高位突破”的重要论述,以及自身分管的强村富民工作,可以说越学越有信心,越学越有压力,越学越有干劲。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运行、为“十四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尤为重要。强村富民行动是本市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强村富民行动,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创新工作机制。发挥8条新政策杠杆效应,构建以市农业投资发展公司为龙头、镇农业投资发展公司为骨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肌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互补、财政金融部门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整合镇村各类资源,合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镇农业投资发展公司由市镇两级财政出资成立,为市镇主管国有或控股企业,市级可按一档企业从属国资公司管理。建立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法人制度、自负盈亏制度、科学领导体制、组织管理制度与企业年薪制度等一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人事、财务、项目、绩效等规范化管理。鼓励农业基础条件较好的三仓、五烈、头灶等镇先行先试,年底前基本推进到位,为全市面上强村富民工作提供发展思路和经验支撑。确保年内集体经营性收入达2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全覆盖,农民收入在苏中板块继续前移进位。
三、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出台规范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流转交易行为,挖掘集体土地增收潜力。统筹整合中央、省、市涉农资金,加大市镇财政资金配套,市财政原则上每年安排30个项目、每个项目安排50万元,对村集体兴办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解决村级发展资金难题。完善出台全市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允许每年从村集体当年新增收益中提取适当比例对村干部进行奖励,提高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产经营等需要,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鼓励技术专家、返乡创新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等积极投身“三农”,建立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结构优的农村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