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乐超带队来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进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中粮米业(盐城)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阜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江苏应流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洲业国际汽车城、县公交公司、壹品仕家小区、上纬(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阜宁天达燃气有限公司等地。通过采取看现场、查台账、听汇报等形式,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基础投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情况,仔细查找问题和不足。
汇报会上,我县各相关部门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汇报内容进行了沟通交流。乐超对我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他说,阜宁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扎实。他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法制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深学透,提高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要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落地。要找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弱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居安思危,形成合力,常抓不懈。要制定科学有效地应急预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要常态化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新问题,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检查组还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和进行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同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访谈和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