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管理规定,限你摊点在三日内自行离开,不得占道经营,不得沿街叫卖,请配合我们行动”。在阜宁县新盛街,县综合执法大队市容中队中队长朱长军在管理中向占道经营户进行宣传。
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过调研认定,对城市街道长期占道经营的摊点、门脸出店展示商品等违章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整治前专门印发致县城流动摊点业主们的一封信,发放并告诉他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服从管理,主动撤离。执法人员逐门逐户面对面宣传,将有关法律法规讲给业主们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以法。经过宣传,大多数摊贩能自行整改,主动进市场经营。整治中,综合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劝说和教育,在多次劝说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帮助流动摊贩们撤离原地,直至业主们完全理解支持为止。“最近这几天我们天天到流动摊点户上宣传,向他们宣传创文和城市管理知识,一遍不行两遍,直至他们理解为止。主动撤回到指定地点,谢谢摊贩们的配合。”县综合执法大队队员王质中在崔湾菜场西门口对占道摊贩不厌其烦地劝说。“现在执法人员执法方法改变了很多,不像过去给我们东西全部收了,一声招呼不打,人家执法客气了,我们不好意思再沿街乱摆放了,和我家属商量一下,主动进市场经营”,在府前街摆摊的刘文进说。
通过宣传劝说,执法教育,截至目前,县城街道所有的占道经营户,沿街出店展示户,已基本整改到位。“今后城市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我们将‘门前五包’、‘非机动车管理’、‘户外广告管理’、油烟整治,包括‘拔钉子’的行动等进行整合,也请广大市民配合我们,共同维护好城市的环境和秩序,流动摊贩们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自觉地进市场经营。”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许虎提醒市民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