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扬州2人、1集体受到表彰。
我省有1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36人入选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7个集体入选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其中,扬州翠岗中学副校长陆年春,江苏万顺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善红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扬州对口帮扶榆林工作组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高质量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沿河、沿江地区65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45万元、55万元,实现了“户脱贫、村达标”的脱贫目标。
与此同时,除教育援藏以外,我市还对口帮扶支援新疆、青海、陕西、湖北等4个地区11个贫困县,“十二五”以来,我市共使用省财政统筹扶贫专项资金和社会援助资金20亿元,完成对口帮扶援建项目526个,共派出700名教育、卫生、农业等专家人才,在2019年就帮助对口地区提前完成了“两不愁、三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脱贫摘帽历史重任。
据了解,本次全国脱贫攻坚先进评选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共确定1981名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对象、1501个集体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通讯员 发改 记者 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