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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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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组织召开《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
2024-03-08 09:38:00  来源:扬州日报  

3月7日,扬州市组织召开《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座谈会部署要求,研究推动扬州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长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长金指出,扬州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全市纪念场馆(陵园、碑)、事件发生地、机构旧址、人物故居等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众多,红色资源数量丰厚、分布广泛、门类齐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有力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积极实施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在建立健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推动纪念场馆建设发展、运用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对象认定不全、部门职责不明、资源保护不力、建设管理不严、传承利用不够、投入保障不足等问题。《条例》的施行,为扬州市破解工作难题,提高工作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张长金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摆在治国理政和党的建设突出位置,以强烈的历史自觉和历史担当作出谋划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红色资源始终满怀崇敬、充满感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保护利用工作,在党史重大事件和党史重要人物纪念活动中,在党的重大主题教育中,在地方调研参观红色场馆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长金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要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知重奋进,实干争先,努力为推动新时代扬州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记者 丁佐春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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