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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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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一颗惠民、便民、安民之心
——记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艳奇
2021-03-04 09:11:00  来源:镇江日报  

与众多法律援助人一样,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艳奇一直竭尽所能,诠释法律,服务群众,维护权益,彰显“法援惠民,扶弱助贫”的责任和担当。日前,何艳奇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在探索中思考“巧破题”,法律援助才能“真惠民”

邻居的一棵树,盖过了王大爷家的屋顶,让邻里结怨20余年,多次调解也没有成功。细心的何艳奇,把这事记了下来。2020年,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承接全国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怎么扩大、扩大到什么程度,是试点的首要问题。他想起了王大爷的案例,提出了“试点的关键在于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确定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为依据,分类筛选了3大类46项不予援助事项,经过人大、政协、法院等部门及社会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最终为全社会认可。不久,王大爷的案件也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正式进入诉讼程序,经过多次调解、庭审,援助律师最终为王大爷打赢了官司,老人感激地送来了锦旗。扬中的试点工作经验获得了社会各界认可,在省司法厅工作会议上汇报交流,被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刊登,司法部编发简报推广。全省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工程,何艳奇借力机构改革优势,将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法律扶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法润民生群建设等工作与同心战疫情、决胜达小康、全力保平安系列工程同步推进,产生了同频共振的效果,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热情。

在服务中探寻“好方法”,法律援助才能“真便民”

一直共同生活的小儿子生命垂危,90岁高龄的薛奶奶由谁来赡养,大儿子和女儿各有说辞,老人的生存问题迫在眉睫。情况紧急,加快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是摆在何艳奇面前的一项难题。他主动担任薛奶奶的代理律师,当即受理、当场书写诉状,当日送法院立案,并迅速联系承办法官,5次入村调解,整个案件历时仅20天,就收到了法院判决书,老奶奶生活有了着落,小儿子也安心地离开了人世。这起案件,为他打开了思路,由此制定了“简案从速”机制。简单的案件,前台咨询、后台办理、即时即办,尤其是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的案件,一次来访就能办完全部援助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受援群众。疫情期间,他首创“视频面签、邮寄送函”的受理模式,为11名无法来扬中的申请人办理了援助手续。“互联网+”“不见面审批”、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相继出台,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让法律援助更加便捷。

在维权中致力“真受益”,法律援助才能“真安民”

发生交通事故、卧床14年的吴大爷,与家人恶语相向,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赡养。何艳奇一行来到吴大爷家,发现老人身上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床头的食物应有尽有,房间还有电视等娱乐设施,家庭赡养应当没有问题。他坐下来,耐心倾听诉求,细致分析情况,找到了吴大爷与家人之间的“症结”,主要是语言交流的问题,通过一次次的劝导,一家人重归于好。

就是这样一个案例,让他认识到,法律援助绝对不能以受理案件为目的,关键在于为受援人解决实际问题。他坚持,每个法律援助案件,都要属于法律援助范围;都要能为当事人赢得利益,疑难案件要集体研究,提前做好诉讼的庭前课。为此,中心已连续3年在镇江市“同行评估”中名列第一。某电器公司23名劳动者因劳动仲裁没有认定经济补偿金,信访上访讨要说法。企业停工、停产、停电,职工无法正常上班、考勤,是否属于自动离职,能否支持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何艳奇随即召集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值班律师查询资料、研究探讨,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动结束劳动关系”的理论中获得启发,为劳动者打赢了官司。在江苏省律师协会案例评选中,本案脱颖而出,获评了2020年度“优秀劳动争议案例”。

“惠民、便民、安民是我们法律援助人宣扬法治、服务群众、承办案件的毕生追求。”何艳奇如是说。

记者 笪伟

通讯员 韩婷

责编:国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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