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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立法引领 宿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即将迈向新阶段
2024-07-24 09:43:00  来源:宿迁网  

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至关重要。近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这标志着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由规章约束阶段迈向依法强制施行新阶段。

推行垃圾分类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宿迁坚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统领,以“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按照“市级主导、属地主体,部门协作、一体推进,社会参与、市场运营”的思路,通过完善处理设施、健全分类体系、实施撤桶并站、开展分类试点、创新管理方式等措施,聚力打造垃圾分类“宿迁样板”。

2021年12月,宿迁市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不强、源头减量措施乏力、约束力度不够严格等问题。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兼具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为切实抓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弥补宿迁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进一步健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形成责任明晰、分类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根据宿迁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条例(草案)》。

笔者了解到,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市城管局始终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多次邀请县(区)城市管理部门、环卫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开展街道、社区、小区的生活垃圾管理调研,先后赴扬州、苏州等地学习生活垃圾管理经验。

《条例(草案)》的最大特点,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如何立足地方发展实际,应对当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群众易接受的地方性法规,是《条例(草案)》起草修改过程中的主要着眼点。在《条例(草案)》形成后,市城管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各界反馈的意见,多次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修改,最终形成了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二条,是立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状,在吸取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理顺了政府、社会、企业、居民等各方主体职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具体要求,形成从源头减量到末端处理全过程的管理规范,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体系。”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徐可)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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