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萍

事迹:用真情给失足青少年写信1000多封的法官妈妈

简介:王萍,女,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萍从1999年开始从事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以满腔的热忱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先后给失足青少年写信1000余封累计30多万字,接听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线5000余个。她审理的近千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00%。

王萍,女,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她34年坚守在审判一线,深耕少年家事审判工作24年,以满腔的热忱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仅写给少年犯的信件就有1000余封,接听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线5000余个。她审理的近千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错案,且呈现“两多两少”的特征:即认罪、服判的多;抗拒改造、重新犯罪的少,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00%,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有效保护,帮助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腔真情,她是最可亲的“法官妈妈”

黄某14岁时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的同案犯都落实了帮教措施,被宣告缓刑,只有他被判实刑。黄某父母离异,常年家人对他不管不顾,判决后,王萍一次次到少管所对黄某进行帮教,面对这位亲手将自己“送进来”的法官,黄某自然恨意满满、冷眼相对。

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父母的常年冷落才是犯罪根源,孩子心中自然也有着对亲情拥抱的无限渴望。王萍的耐心陪伴渐渐让他感受到温暖,在最后一次回访帮教时,他主动告诉王萍:“阿姨,我减刑了,很快就刑满,出去后我第一个就去看您。”4个月后,当两人在王萍的办公室相见,黄某感慨说:“你把我关进去,是对的!我如果当时被判缓刑,肯定还会再次犯法,这辈子就完了。”

而黄某只是王萍众多帮教对象中的一员。24年来,王萍办理千余件少年刑事案件。她针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审前调查,详细了解孩子们短短十几年的人生轨迹,找出问题症结,帮助孩子们认识错误、重新燃起希望;除了定期帮教,对每一个自己“送进去”的少年犯,王萍都会对他们关注陪伴,直至刑满。南京法院自2002年起开展针对少年犯帮教的“正苗工程”,王萍一年不落地参加,她给孩子们写了数千封信,长达30万字,道不尽的是母亲般的千言万语,是法官对一个个误入歧途孩子的殷切希望。

勇于创新,她让迷途的孩子顺利回归

少年小强在暂缓判决期间,被送至街道老年照料中心进行社区服务。经过二个月的服务。小强开始出于应付心理,怕苦怕累怕脏,家长溺爱,王萍几乎每隔二、三天就要到社区去了解其表现,与之耐心交流,及时肯定成绩并指出不足,与社区帮教人员沟通、共商帮教方法。渐渐地,在帮教人员言传身教下,小强学会了关心他人,愿意为他人服务,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从心灵到外表均有较大转变。服务期满后,小强及其家长主动要求延长服务期,在炎热的夏季坚持为老人们服务,从未无故缺席。家长、亲友都说小强变懂事了。

少年小卫在宣告缓刑后被送至某社区,在社区服务的三个月里,正赶上抗击非典和抗洪,他协助居委会的主任们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受到社区的好评。他在思想汇报中写到:“在社区的日子虽然很辛苦,但也很充实,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主任们是我的榜样和原动力,她们比我更辛苦。让我懂得一个人做有益的事是多么快乐!”

这是王萍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在省内率先尝试以“社区服务”的方式,将失足少年放入社区内进行帮教。多年来,社区服务的创新机制取得了好的成效,获得了中央政法委、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王萍深知,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想使少年审判工作更上一层楼,不能停留在以往的工作方法上。为了进一步提升庭审效果,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她在江苏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办公室,创新三表一报告制度、审前调查制度、心理疏导制度等。2021年,玄武法院成立“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整合前期多年经验,变3+3为n+3,整合妇联,教育,民政,公证,律协未保委、婚财委等力量,吸纳知名大学法学院、专业研究机构、专业化社会组织加入并通力合作,致力于构造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切实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治宣传,她从源头织密保护网络

多年来的审判实践,使王萍深深意识到:使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使失足少年改恶向善,不再重新犯罪,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首要的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强化其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培养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她不断探索与时俱进的法治宣传方式:以庭校共建的方式与辖区内部分大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与工青妇组织的配合,将青少年维权岗延伸至社区,成立首家社区和小学“少年法学院”;开通了“南京市首家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线”,接听了数千起咨询、求助电话,均给予咨询者满意的答复和帮助;围绕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与媒体合作,以案讲法,宣传法律。她利用担任辖区内中学法制副校长及多所大、中学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便利,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与学校德育处交换信息;对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校老师共商对策;注重了解学生的想法和需求,并听取老师的意见;疫情期间,首创云课堂,适时采取学生、家长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300余场。建立了首家“社区少年法学院”“学校少年法学院”

多年来,王萍以孜孜以求的学习态度,注重及时将审判成果转化为调研,并用调研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发表了《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如何运用心理疏导》等二十余篇论文,审理的蒋某某网络猥亵儿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性侵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及全国妇联等部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主持的《网络猥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研究》被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立项。

梅花香自苦寒来!王萍多年的付出,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她先后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南京好人”,2013年被评为“感动南京”十大人物。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妈妈”,在行内更有着“北有尚秀云,南有法官妈妈王萍”的赞誉。

来源:江苏文明网      责任编辑: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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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萍

王萍,女,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她34年坚守在审判一线,深耕少年家事审判工作24年,以满腔的热忱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仅写给少年犯的信件就有1000余封,接听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线5000余个。她审理的近千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错案,且呈现“两多两少”的特征:即认罪、服判的多;抗拒改造、重新犯罪的少,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00%,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有效保护,帮助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腔真情,她是最可亲的“法官妈妈”

黄某14岁时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的同案犯都落实了帮教措施,被宣告缓刑,只有他被判实刑。黄某父母离异,常年家人对他不管不顾,判决后,王萍一次次到少管所对黄某进行帮教,面对这位亲手将自己“送进来”的法官,黄某自然恨意满满、冷眼相对。

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父母的常年冷落才是犯罪根源,孩子心中自然也有着对亲情拥抱的无限渴望。王萍的耐心陪伴渐渐让他感受到温暖,在最后一次回访帮教时,他主动告诉王萍:“阿姨,我减刑了,很快就刑满,出去后我第一个就去看您。”4个月后,当两人在王萍的办公室相见,黄某感慨说:“你把我关进去,是对的!我如果当时被判缓刑,肯定还会再次犯法,这辈子就完了。”

而黄某只是王萍众多帮教对象中的一员。24年来,王萍办理千余件少年刑事案件。她针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审前调查,详细了解孩子们短短十几年的人生轨迹,找出问题症结,帮助孩子们认识错误、重新燃起希望;除了定期帮教,对每一个自己“送进去”的少年犯,王萍都会对他们关注陪伴,直至刑满。南京法院自2002年起开展针对少年犯帮教的“正苗工程”,王萍一年不落地参加,她给孩子们写了数千封信,长达30万字,道不尽的是母亲般的千言万语,是法官对一个个误入歧途孩子的殷切希望。

勇于创新,她让迷途的孩子顺利回归

少年小强在暂缓判决期间,被送至街道老年照料中心进行社区服务。经过二个月的服务。小强开始出于应付心理,怕苦怕累怕脏,家长溺爱,王萍几乎每隔二、三天就要到社区去了解其表现,与之耐心交流,及时肯定成绩并指出不足,与社区帮教人员沟通、共商帮教方法。渐渐地,在帮教人员言传身教下,小强学会了关心他人,愿意为他人服务,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从心灵到外表均有较大转变。服务期满后,小强及其家长主动要求延长服务期,在炎热的夏季坚持为老人们服务,从未无故缺席。家长、亲友都说小强变懂事了。

少年小卫在宣告缓刑后被送至某社区,在社区服务的三个月里,正赶上抗击非典和抗洪,他协助居委会的主任们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受到社区的好评。他在思想汇报中写到:“在社区的日子虽然很辛苦,但也很充实,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主任们是我的榜样和原动力,她们比我更辛苦。让我懂得一个人做有益的事是多么快乐!”

这是王萍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在省内率先尝试以“社区服务”的方式,将失足少年放入社区内进行帮教。多年来,社区服务的创新机制取得了好的成效,获得了中央政法委、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王萍深知,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想使少年审判工作更上一层楼,不能停留在以往的工作方法上。为了进一步提升庭审效果,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她在江苏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办公室,创新三表一报告制度、审前调查制度、心理疏导制度等。2021年,玄武法院成立“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整合前期多年经验,变3+3为n+3,整合妇联,教育,民政,公证,律协未保委、婚财委等力量,吸纳知名大学法学院、专业研究机构、专业化社会组织加入并通力合作,致力于构造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切实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治宣传,她从源头织密保护网络

多年来的审判实践,使王萍深深意识到:使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使失足少年改恶向善,不再重新犯罪,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首要的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强化其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培养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她不断探索与时俱进的法治宣传方式:以庭校共建的方式与辖区内部分大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与工青妇组织的配合,将青少年维权岗延伸至社区,成立首家社区和小学“少年法学院”;开通了“南京市首家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线”,接听了数千起咨询、求助电话,均给予咨询者满意的答复和帮助;围绕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与媒体合作,以案讲法,宣传法律。她利用担任辖区内中学法制副校长及多所大、中学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便利,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与学校德育处交换信息;对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校老师共商对策;注重了解学生的想法和需求,并听取老师的意见;疫情期间,首创云课堂,适时采取学生、家长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300余场。建立了首家“社区少年法学院”“学校少年法学院”

多年来,王萍以孜孜以求的学习态度,注重及时将审判成果转化为调研,并用调研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发表了《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如何运用心理疏导》等二十余篇论文,审理的蒋某某网络猥亵儿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性侵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及全国妇联等部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主持的《网络猥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研究》被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立项。

梅花香自苦寒来!王萍多年的付出,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她先后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南京好人”,2013年被评为“感动南京”十大人物。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妈妈”,在行内更有着“北有尚秀云,南有法官妈妈王萍”的赞誉。

来源:江苏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