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0日讯 江苏省政府1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民政厅、发改委、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等部门联合解读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22条举措,全面破除阻碍江苏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性瓶颈,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发展平衡和有效供给,让高质量现代养老服务方便可及。
多元投入,缓解融资难
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年人口较多的省份,据统计,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05.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04%,比全国平均高出5.13个百分点,呈现基数大、寿龄高、空巢化等特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任务十分迫切。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精神,强化江苏养老服务顶层设计,补齐发展短板,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加大养老服务多元投入,省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55%以上的福彩公益金必须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在此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慈善资金参与,拓展养老服务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融资支持力度,缓解养老服务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并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省发改委副主任汤明海介绍,对养老服务,这几年江苏一直保持不断加大的投入态势。“十三五”期间,全省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近1.5亿元,支持37个公办或公建民营养老项目建设。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等启动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江苏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74亿元,支持39个普惠性养老项目,建设养老床位近1.4万张,带动社会投资近30亿元,有效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养老的热情。
“十四五”时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窗口期,江苏正在系统谋划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突出区域差异化发展原则,务求规划指标精准可行,确保规划真正成为引领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纲领蓝图。
打通堵点,让好方案更定型
“家庭养老床位”、“时间银行”、短期照护等,是这几年江苏各地的创新方案,直接聚焦养老“堵点”“痛点”。此次《意见》将这些创新一一定型,其中还包括制定中长期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扩大养老服务产业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意见》还首次提出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到2022年,全省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要达到100%。
一个人失能,全家失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短期照护需求,此次《意见》有明确部署。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江苏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271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比例处于失能、失智和部分失能状态,他们对居家照护的需求非常迫切。根据部署,江苏将从引导专业组织进入服务体系入手,用2-3年时间,在全省推广短期照护服务,缓解家庭照护的身心压力。
政府兜底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由各地民政部门或委托专业组织对其进行经济和健康状况评估。普通家庭有需求的,由社区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并保持收费价格的稳定。“这一制度只是一个方面,我省还要探索子女免费护理培训,子女带薪陪护假等制度,让失能老人护理政策真正落实。”沙维伟说。
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才能打破制度性瓶颈。为此,《意见》针对消防设施审验、供地、规划建设等制约因素,提出解决措施,如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以奖代补,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整治消防隐患。确保新建小区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形式,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
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也是此次新政重点保障内容。省住建厅副厅长范信芳对此表示,为解决广大老年人的烦心事、揪心事,目前全省已有10个设区市出台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文件。其中,南京、扬州等市对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还给予财政补助。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已累计加装并投入使用电梯1047部,尚有283部正在施工,567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近1.3万户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提升能力,补齐服务短板
当前,养老服务仍存在供需失衡的现实问题。《意见》为此作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如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照护能力不足问题,将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针对城市空巢和农村留守老人服务短板,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针对智慧养老水平不高问题,力争通过3年时间认定30家省级智慧养老领域重点企业。《意见》还明确,到2022年所有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要能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赵恒松介绍,抽样调查显示,江苏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病比例是77.4%,80岁以上高龄老人患慢性病比例达85.3%。带病养老导致医养结合成为刚需。
当前医养结合仍存在很多难点,比如上门医疗的内容和收费、养老与医疗机构规范合作、农村供给不足及专业人员短缺等。为此,江苏将探索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从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推动上门医疗、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采取规范签约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
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余强表示,针对养老服务人才不足问题,《意见》明确了到2022年的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将分级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培训补贴资金;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依据民政部、人社部最新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引导从业人员获取技能等级证书。
此外,江苏还将建立养老行业信用体系,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畅通消费者反馈渠道。
记者 唐悦/文 朱丹清/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