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名消费者向媒体反映,“网红”罗永浩直播间代言商品价格、质量存有诸多问题。在全网最低价的噱头下,有消费者花107元购买的某品牌坚果,在另一家网店售价仅79元。
疫情期间,网购成为很多人购买生活用品的重要方式,直播电商的优势得到进一步放大。但随着“云消费”规模的扩大,网购纠纷发生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不久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有近四成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纠纷。其中满意程度最低的是宣传环节,对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反映较多。而当消费者维权时,往往遭遇主播全力“甩锅”,和商家“互踢皮球”,甚至还“拉黑”了消费者。这些乱象都在提醒监管部门,“直播带货”不能任其野蛮生长。
目前,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等纷纷出台规定,明确了线下消费无理由退货的原则、范围和规则,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范围覆盖大型商场、超市和零售企业。但对于“云消费”,因为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多个部门,加之《电子商务法》关于主播宣传的相关规定没有针对性,监管难度大。由于信息不对称、证据搜寻难度大等因素,不少消费者在遭遇主播“带货”虚假宣传时,维权难度也很大。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到4338亿元,今年因疫情影响,预计“云消费”规模将突破万亿大关。庞大的“云消费”市场,迫切期待有力的“云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明确平台、主播、商家等各自的责任,避免一旦商品出现问题,“谁都要负责,却又谁都不负责”,让消费者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同时,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监管责任,既各司其职,又不定期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及时整顿、规范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严查人气造假、诱导交易、夸大其词等问题,真正打通影响消费体验的梗阻点,促进互联网交易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保证“云消费”沿着健康轨道运行。
孟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