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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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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从“文明城市”到“城市文明”
2020-05-20 09:14:00  来源:文明扬州  

文明无止境,创建无终点。江苏省扬州市自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始终坚持为民创建,强化制度设计,追求长效管理,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把创建“文明城市”升华为创造“城市文明”,赢得了群众广泛称赞。

一、从“常梳理”到“攻顽症”,月月督查保持常态长效

2015年3月,扬州组建市长效办(扬州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实施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月度测评、双月点评、专项督查、季度颁发“红黄旗”等办法,把功夫用在平时,让创建成为常态,以种种硬招数深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

一是年年梳理清理脏乱。市长效办每年对市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各类“脏乱差”问题,并按照“整治一个、成功一个、巩固一个”的要求,限时整改,定期回访,保持常态。对一些老大难问题,集中各方力量,开展联合整治,用3-5个月的时间全力攻关。问题梳理机制,使扬州城市面貌月月有变化,年年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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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追根溯源根治顽症。针对各类老大难现象,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为解决农贸市场产权多元,业主重收益、轻管理的问题,在全市实施农贸市场产权、经营权回购,并进行提档升级和治理创新,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与服务水平。实施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全面建立老旧小区基本物业,针对零散楼栋,鼓励基层借鉴居民自治模式,实施自管自治。针对“停车难、停车乱”和“抢闯红灯”现象,开展“划格子、栽桩子、贴单子”专项整治,“礼让斑马线,遵守停止线”专项行动,及“扬州好人•文明交通岗”文明劝导,扬州交通道口守法率明显提升,交通健康程度持续改善。

三是常态督查控制反复。对于屡查不改,经常反复的问题,如私搭乱建、毁绿种菜、乱扔烟头、不文明养宠、非机动车乱停等,运用行政手段强势整治,并组织城管队员、社区干部、市民观察员、文明志愿者进行常态督查,通过“随手拍”“回头看”等方式,持续“曝光”,保持压力,减少“回潮”反复现象。

二、从“立机制”到“建网格”,件件联动落实群众需求

近年来,扬州市通过书记市长点评会,保证了行政推力;通过月度测评,保持了创建压力;通过联合执法,破解了执法困局;通过问题排查,提升了城市环境;通过财政转移,增加了基层经费;通过传帮带机制,实现了市县联动。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同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在街道层面构建管理网格,把服务群众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一是力量下沉保障网格运行。2016年扬州市政府在全市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将区城管人、财、物下放到街道,在全市街道层面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让街道有责有权、统一调度,让城管队员成为不流动的“网格员”,定人定岗,常态值守,顶真考核,实现由攻顽症到保常态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充实网格员,设立网格长,把基层服务治理职能全部融入网格。同时,借助街道数字化工作平台,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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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六民”服务覆盖居民日常。各街道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开展解民需、扶民困、保民安、宜民居、助民乐、促民富网格化“六民”服务,组织各类义工、志愿组织等力量走进网格,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服务市民和困难弱势群体。通过设立网格化服务免费助浴点、理发点、修车点、缝补点、助残点等,把文明城市建设落实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和服务细节上。

三是市民热线助推网格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沟通效率,扬州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开通了文明城市创建服务功能,为市民反映身边“鸡毛蒜皮”的小事打造了快速高效通道。市民热线会把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事迅速派发至相关管理部门,细化到具体管理网格,并督促按期完成反馈,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三、从“软文明”到“硬约束”,条条规定推动城市文明

市民文明程度,决定城市文明高度。很多硬件设施问题随着政府财力的提升可迎刃而解,而提升市民素质,完善治理体系,才是提升城市文明的最核心问题和最艰巨任务。扬州在引导全民参与文明创建的同时,努力定规立法,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城市文明秩序,将不文明行为约束在条条框框中,把城市文明彰显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中。

一是行为规范倡导习惯养成。经广泛征集意见和反复总结提炼,扬州推出了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守规矩• 讲礼仪—— 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着眼个人行为,从“文明用餐、清洁卫生、公共场所、安全出行、爱我家园、热情待客”六个方面引导市民从小处做起,从细处做起,改变不良言行,争做向上向善的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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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文明条例形成刚性约束。出台《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的刚性和硬度,约束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和规范公民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与解读,不断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市民知晓率,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说“不”有底气,让“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成共识,让不文明行为受惩戒,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是法规体系促进文明自觉。目前为止,针对文明城市建设,扬州已经制定了《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公园条例》《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扬州将持续对文明城市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针对性的法规政策,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通过为文明立法,校准文明刻度,对不文明现象上纲上线,让践行规范成为自觉。文明浸润城市,创建惠及民生。

文明城市建设,让扬州市民的精神面貌和古城的市容市貌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崇德向善蔚然成风,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干部作风得到锤炼,民意民心持续汇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时光匆匆,步履不停,扬州的文明城市建设将永远在路上,为展现现代城市文明而不断奋斗!(王振祥)

责编:王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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