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从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等方面明确减量举措。
意见要求,在策划环节,实施新型建造方式,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推动钢结构住宅发展;倡导发展现代木(竹)结构建筑,特别是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城镇平改坡、老旧小区加层改造等项目,以及学校(幼托)、敬老院、景区用房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应用;鼓励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及再生品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推广装配化装修,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在设计环节,应在符合设计基本原则前提下,优先考虑再生混凝土、再生砖、再生路面等再生品及绿色建材的使用,且每个项目使用种类不少于3种。在施工环节,施工单位应结合智慧工地建设,对建筑垃圾开展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利用、分类外运。应充分利用碎石、土石方类等易利用材料作为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等,提高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效率。
《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各地逐步实现新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高于30%,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