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文明旅游工作,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现面向社会招募一批文明旅游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担任文明旅游监督员;
3、热心公益和旅游事业,对旅游行业情况及法律法规、景区景点管理办法、文明旅游基本行为规范有所了解;
4、沟通表达能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智能手机及网络通讯工具,履行相应职责;
5、开展义务监督工作时间有保障,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
6、在我省居住或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男女不限。
二、文明旅游监督员职责
1、针对我省文明旅游工作开展义务监督活动,服从统一安排、部署,公平、公正行使监督权利,对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
2、监督所在地主要景区景点、旅行社、交通枢纽(服务区)、旅游集散中心、星级饭店、出入境办证大厅等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
3、监督文明旅游环境建设、重要节点假日期间文明旅游宣传、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开展、旅游服务行为等情况,发现并反映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存在的严重不文明行为;
4、协助开展旅游法律法规、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对提高我省文明旅游工作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贯彻《旅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招募方交办的有利于促进文明旅游、提高服务水平的其他事项。
三、文明旅游监督员管理
1、聘期2年;
2、配发文明旅游监督员证;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2)滥用监督职权对监督点位提出不合理要求或做出不实监督报告的;
(3)本人提出不再担任文明旅游监督员的;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文明旅游监督员的。
四、其他事项
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江苏省文明旅游监督员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swmly@163.com,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