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芬,女,汉族,1959年7月生,中共党员,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在与企业共同成长的35年中,陈丽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诚信守法、持续创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带领企业以优良的品质和诚信的服务赢得了市场信赖。她创立了“经纬编织法质量管理模式”,并在集团上下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和诚信教育,不断弘扬诚信守法风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质量保障“三不”措施,即不接不合格品、不做不合格品、不送不合格品。阳光集团在她的带领下,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近五年累计捐赠钱物6000万元。陈丽芬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企业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称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