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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 严防森林火灾 共守平安家园
公开信还号召广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指令要求,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行,切实防范火灾隐患。
2022-03-28 09:27:00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朱睿)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稳度过森林火灾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关键期,3月24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严防森林火灾 共守平安家园》的一封公开信,倡议市民主动参与和支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共筑安全生态屏障,维护绿色生态家园。

公开信指出,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石,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每个公民的心愿。随着天气转暖,更多市民选择在业余时间出行、旅游、踏青。广大市民需自觉遵守《徐州市森林防火禁令》,积极倡导用环保低碳方式开展传统祭奠习俗。提倡文明祭祀,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带入林区、草原和坟头,严禁违规用火动火。

此外,在游玩踏青期间,禁止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不要在林区野炊、烤火、烧烤食物、烧蜂驱兽,不要在寺庙及周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林内林缘吸烟、乱扔烟头和火柴梗,不要在山边、田边烧田坎、烧杂草、烧灰积肥。

临近林区的居民禁止使用明火焚烧垃圾、烧荒,在炉灶、燃气灶旁堆放秸秆、柴草,乱倒火灰(柴灰、灶灰、煤灰)等行为。要加强靠近林区地段易燃品存放使用安全,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阴凉、通风的地方;靠近林区的施工现场应清除木屑、漆垢、残渣等可燃物品;临近林区的明火、电焊等易燃易爆危险劳动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公开信提出,要加强对林区周围村庄中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违规用火要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森林火情或隐患,应及时拨打12119(也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由专业扑火队员使用专用工具扑救,严禁盲目进入火场扑救。

公开信还号召广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指令要求,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行,切实防范火灾隐患。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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