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杨红萍

事迹:用法治用真情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官

简介:杨红萍,女,1975年生,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杨红萍立足岗位,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她在工作中总结出“金手指帮教模式”,从心理健康、思想悔过、遵纪守法、自我维权和回报社会等五方面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她牵头实施“帮百童工程”,帮助28名困境儿童获得司法救助金,开展个人或团体心理辅导120余人次。

江苏好人榜 > 2021年 > 9月 > 正文

杨红萍,女,1975年3月生,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杨红萍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立足岗位,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观念,用法治的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帮教未成年人212人回归社会,无重新再犯罪,其中,26人考入大学。开展法治宣传5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20万余人。实施“帮百童工程”协助6名未成年人转学,帮助28名困境儿童获得司法救助金,开展了120余人次的个人或团体心理辅导。

杨红萍先后获得“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江苏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提名奖、“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30余项荣誉。撰写的预防在校生犯罪检察建议书入选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获“江苏省十佳保护未成年人优秀事件”“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检察建议”等荣誉。

“金手指”巧助迷途少年

杨红萍带领团队用女性特有的柔情和善于担当的“工匠”精神塑造新时代检察官的“大家”风范,用热爱、执着全心全意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创建了“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通过从心理健康、思想悔过、遵纪守法、自我维权和回报社会等五方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言传身教、指点迷津,达到“顽石成金”的良好效果。

2017年6月,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小林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杨红萍通过自主社会调查发现,小林系在校高二学生,一贯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也不错,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知识。

“很多的孩子,原来本质并不坏,多数是家长疏于管理教育,或者过分溺爱,才走到了犯罪的边缘。”杨红萍考虑到他是自首,又是初次犯罪,真心悔罪,如果提起公诉,可能会对其以后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甚至改变其人生轨迹。因此,杨红萍依法建议对小林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制定了详实的帮教方案,最终经检委会研究,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这也是赣榆区检察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经过十个月的跟踪考察、帮教,小林变得阳光开朗,学习更加勤奋刻苦。2018年,小林考上大学后,捧着录取通知书喜洋洋地向杨红萍检察官报喜,一口一个“杨妈妈”说不完的感谢。

“对待这样的孩子,我们要注重帮扶教育,积极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矫正思想、纠偏行为,引导他们回归正途、回报社会。”杨红萍说。

“金手指帮教模式”也先后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佳特色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法”。在赣榆区智贤中学设立的“金手指青少年法治教育指导中心”获评"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经验做法被市政法委转发、推广。

“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

杨红萍从不就案办案,而是善于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她始终坚持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016年底,赣榆区公安局移送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审查起诉,共有12名未成年人闹市打架斗殴,社会影响恶劣。在办案过程中,杨红萍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发现在这起案件中有3人是在校高中生,这让她彻夜难眠,揪心不安。于是,她对该院2013年以来办理的在校学生犯罪进行调研分析,深刻剖析了学生犯罪增长主要原因,向赣榆区教育局发出类案分析检察建议书,提出要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强化学校管理等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对策建议。该检察建议书被区教育局采纳落实,部署常态化整改,并与检察院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该区在校生犯罪比率同比下降66.7%,2018年,在校学生犯罪只有3人,犯罪率又下降50%。

时间花在哪里是看的出来的。该份检察建议书入选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获得江苏省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江苏省未成年人优秀保护事件”等荣誉,先后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红萍说法”着重一般预防

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杨红萍带领团队干警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通过上法治课、模拟法庭、情景自护模拟剧等多种形式,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安全自护教育”,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多年来,她开展法治教育百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家长法律咨询400余次。

2020年初,在办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时,杨红萍得知小柔案发后出现睡眠障碍,严重影响其正常上学。在征得小柔及其父母同意后,杨红萍与该院聘请的二级心理咨询师于当日下午赶赴小柔家进行家访,通过催眠、共情等方式对小柔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小柔消除紧张不安情绪。随后杨红萍着重加强对该校的法治教育,针对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专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通过院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定期推出“红萍说法”专栏,普及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小柔所在的学校没有再发生过一起欺凌事件。

“法治教育,唯有常态化,方能让孩子将法融入内心,落实于行。”杨红萍一直秉持这样的观念。

“红萍团队”关爱留守儿童

赣榆区是苏北欠发达地区,外出打工的多,留守儿童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了更好关爱留守儿童,杨红萍成立了以她自己名字命名的“红萍工作室”,依拖团区委的“青少年之家”,在留守儿童较多的黑林、班庄等镇建立“工作站”,利用该院青年干警和社工、退休公务员、教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每年六一前夕,都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心绽放,乐享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定期开设留守儿童团体心理辅导课,引导其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帮助建立快乐、自信的心理。

2017年,杨红萍在办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因犯合同许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妻改嫁,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乐乐与六十多岁的奶奶靠捡垃圾维持生活。她将这一情况立即汇报到院党组,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号召全院干警为祖孙俩捐款、捐物,还为她们送去“青少年维权联系卡”,让乐乐遇到困难或困扰时寻求帮助。同时,还为其制定了详细、长期的关爱计划,帮助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现在这个幸运的小女孩已经成长为开朗、勇敢的初中生。

“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挽救更多行走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能够让每一名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这就是我工作的意义”杨红萍说。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有的只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尽自己所能守护孩子走好明天的路,而她,正是这条路上奔跑着的追梦人。

来源:江苏文明网      责任编辑: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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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萍

杨红萍,女,1975年3月生,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杨红萍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立足岗位,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观念,用法治的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帮教未成年人212人回归社会,无重新再犯罪,其中,26人考入大学。开展法治宣传5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20万余人。实施“帮百童工程”协助6名未成年人转学,帮助28名困境儿童获得司法救助金,开展了120余人次的个人或团体心理辅导。

杨红萍先后获得“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江苏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提名奖、“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30余项荣誉。撰写的预防在校生犯罪检察建议书入选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获“江苏省十佳保护未成年人优秀事件”“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检察建议”等荣誉。

“金手指”巧助迷途少年

杨红萍带领团队用女性特有的柔情和善于担当的“工匠”精神塑造新时代检察官的“大家”风范,用热爱、执着全心全意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创建了“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通过从心理健康、思想悔过、遵纪守法、自我维权和回报社会等五方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言传身教、指点迷津,达到“顽石成金”的良好效果。

2017年6月,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小林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杨红萍通过自主社会调查发现,小林系在校高二学生,一贯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也不错,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知识。

“很多的孩子,原来本质并不坏,多数是家长疏于管理教育,或者过分溺爱,才走到了犯罪的边缘。”杨红萍考虑到他是自首,又是初次犯罪,真心悔罪,如果提起公诉,可能会对其以后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甚至改变其人生轨迹。因此,杨红萍依法建议对小林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制定了详实的帮教方案,最终经检委会研究,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这也是赣榆区检察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经过十个月的跟踪考察、帮教,小林变得阳光开朗,学习更加勤奋刻苦。2018年,小林考上大学后,捧着录取通知书喜洋洋地向杨红萍检察官报喜,一口一个“杨妈妈”说不完的感谢。

“对待这样的孩子,我们要注重帮扶教育,积极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矫正思想、纠偏行为,引导他们回归正途、回报社会。”杨红萍说。

“金手指帮教模式”也先后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佳特色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法”。在赣榆区智贤中学设立的“金手指青少年法治教育指导中心”获评"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经验做法被市政法委转发、推广。

“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

杨红萍从不就案办案,而是善于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她始终坚持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016年底,赣榆区公安局移送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审查起诉,共有12名未成年人闹市打架斗殴,社会影响恶劣。在办案过程中,杨红萍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发现在这起案件中有3人是在校高中生,这让她彻夜难眠,揪心不安。于是,她对该院2013年以来办理的在校学生犯罪进行调研分析,深刻剖析了学生犯罪增长主要原因,向赣榆区教育局发出类案分析检察建议书,提出要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强化学校管理等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对策建议。该检察建议书被区教育局采纳落实,部署常态化整改,并与检察院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该区在校生犯罪比率同比下降66.7%,2018年,在校学生犯罪只有3人,犯罪率又下降50%。

时间花在哪里是看的出来的。该份检察建议书入选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获得江苏省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江苏省未成年人优秀保护事件”等荣誉,先后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红萍说法”着重一般预防

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杨红萍带领团队干警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通过上法治课、模拟法庭、情景自护模拟剧等多种形式,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安全自护教育”,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多年来,她开展法治教育百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家长法律咨询400余次。

2020年初,在办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时,杨红萍得知小柔案发后出现睡眠障碍,严重影响其正常上学。在征得小柔及其父母同意后,杨红萍与该院聘请的二级心理咨询师于当日下午赶赴小柔家进行家访,通过催眠、共情等方式对小柔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小柔消除紧张不安情绪。随后杨红萍着重加强对该校的法治教育,针对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专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通过院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定期推出“红萍说法”专栏,普及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小柔所在的学校没有再发生过一起欺凌事件。

“法治教育,唯有常态化,方能让孩子将法融入内心,落实于行。”杨红萍一直秉持这样的观念。

“红萍团队”关爱留守儿童

赣榆区是苏北欠发达地区,外出打工的多,留守儿童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了更好关爱留守儿童,杨红萍成立了以她自己名字命名的“红萍工作室”,依拖团区委的“青少年之家”,在留守儿童较多的黑林、班庄等镇建立“工作站”,利用该院青年干警和社工、退休公务员、教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每年六一前夕,都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心绽放,乐享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定期开设留守儿童团体心理辅导课,引导其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帮助建立快乐、自信的心理。

2017年,杨红萍在办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因犯合同许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妻改嫁,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乐乐与六十多岁的奶奶靠捡垃圾维持生活。她将这一情况立即汇报到院党组,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号召全院干警为祖孙俩捐款、捐物,还为她们送去“青少年维权联系卡”,让乐乐遇到困难或困扰时寻求帮助。同时,还为其制定了详细、长期的关爱计划,帮助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现在这个幸运的小女孩已经成长为开朗、勇敢的初中生。

“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挽救更多行走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能够让每一名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这就是我工作的意义”杨红萍说。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有的只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尽自己所能守护孩子走好明天的路,而她,正是这条路上奔跑着的追梦人。

来源:江苏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