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辖区村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保护未成年人观念,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刘公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开展了以“强化家庭教育 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家长们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家庭保护篇”的内容: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秉承着“不打骂,不遗弃,不放任”的三不原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从而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也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应当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
“逢年过节时,禁止放任、唆使未成年人饮酒;不要让未满8岁的未成年人独自在家;为孩子配备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志愿者从日常生活中的场景举例,生动形象地解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提高家长们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和能力。
然后志愿者引导家长们通过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用网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用网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为未成年人构建一个科学健康的上网环境,给予孩子们更多的关爱和陪伴,教育孩子们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空间。
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家长们进一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使孩子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力得到更好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