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
志愿者精神是推动古今中外进步的法则。南丁格尔的牺牲精神推动了世界护理事业的前进;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壮志安抚了大批穷困潦倒的百姓;也正是因为“抗疫”战争中涌现的大批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志愿者,才让我们能重新获得拥抱这个世界的权利。时代不同,身份不同,所做贡献与事迹不同,但他们的志愿者行为无疑都对时代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法宝。
志愿者精神是传播爱的桥梁。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给予他们温暖和爱,勾画出一幅幅暖心的画面:福利院儿童得到新衣服、新文具时欣喜的脸庞;独居老人在社区工作者的关怀下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大山里的学校在支教教师的奉献中回荡着朗朗的读书声;各式各样的志愿者服务点早已成为一道亮丽的街景;耀眼的小红褂、小红帽在生活中看着也异常亲切。当然,志愿精神需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但在国家层面,我们也看到了许多感动。汶川地震、北京奥运、非典肺炎、新冠肺炎……在大事件面前,我们的志愿者也担着责任、顶着压力,毫无保留的奉献自己的光热、青春和热血,传播爱的力量,促使活动圆满成功。
但我们要切记,莫让文明志愿者变成“风景”。纵然当前志愿活动的关注度较以往有很大提升,各类志愿活动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但我们也应该警惕当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要让敬老爱幼的行为成为一种“摆拍”;不要让扶贫任务变成一种“口号”;不要让“创文”活动成为志愿者“表演”的舞台;更不要让爱的行为演变成浮夸的炫耀。
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真正的志愿精神最终实现的理应是“美美与共”的理想状态,就让我们多一份付出、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成全吧。(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