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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开展城北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暨督查行动
2023-07-13 09:04:00  来源:徐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蔡洁) “生产加工过程中,厂房一定要采取密闭措施,同时还要减少装卸环节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7月11日上午,在铜山区茅村镇一家工厂内,督查人员正认真了解该厂生产范围和废气排放种类,排查存在的问题。仅当日上午,督查组就走访、排查了15家工厂。

据了解,为巩固提升近年来徐州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成果,集中解决城北地区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区域微环境质量,徐州市自7月10日到7月23日,开展一轮城北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暨督查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城北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的通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攻坚办统筹,分为4个督查组,对铜山区茅村镇13个行政村、柳泉镇18个行政村,鼓楼区拾屯街道5个行政村,泉山区柳新镇19个行政村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同时,进一步压实镇街、村(居)“散乱污”治理主体责任,实现检查全覆盖,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

此次“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灰窑、砖瓦窑、木炭窑、废塑料、碎石、采石、橡胶制品、铸造、耐火材料、粉末站、搅拌站、拌合站、印刷、家具、板材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针对排查认定的“散乱污”企业,督查人员将按照“关闭取缔、整合搬迁、停产整治”进行细化分类处置;问题严重的,由属地执法人员予以立案处罚。

针对“散乱污”企业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等特点,此次专项督查检查行动在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构建治理“散乱污”企业长效机制。

■链接

什么是“散乱污”企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散乱污”企业:

1.选址布局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已发布生效的各类规划,且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

2.不符合产业政策,使用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生产的产品属禁止淘汰类的;

3.无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或者污染治理设施简陋、治理工艺简易,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且无法限期整改到位的。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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