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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戴头盔成为 市民安全出行好习惯
2020-06-22 10:20:00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吴仁山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要求所有电动车驾乘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目前,我市正通过开展“百路千警”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电动车驾乘者做好“戴头盔、安全行”的劝导和督促工作,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市民生命安全。

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看似小事,实则“关乎重大”。数据显示,锡城九成家庭拥有电动车,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导致我市市民交通事故死亡的“罪魁祸首”。有关研究也表明,电动车驾乘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到70%。倘若发生交通事故,没戴头盔的驾乘者最易“受伤”。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

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在马路上看到电动车驾乘者佩戴头盔的可谓寥寥无几。究其原因,就在于大多数驾乘者缺乏安全出行的意识,没有养成良好的佩戴头盔习惯。按照我国现行车辆管理法规,各类汽车长期被纳入规范化交通管理范围,约束力很强,惩处制度严格,因此,汽车驾驶员均不敢轻易违反交通法规,也已养成文明驾驶习惯。而对于电动车的管理相对宽松,加上处罚力度较小,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多数是口头教育或小额罚款,电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就较为淡薄。

此外,由于目前汽车均建有完整的管理数据库、违法取证体系,一旦汽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基本上会被拍到证据受到处罚。而电动车由于数量庞大,很多车辆及其驾驶员信息不健全,再加上道路电子眼没有设置相关抓拍功能,于是,电动车驾驶员便抱有法不责众的心理,经常发生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按车道行驶,甚至逆向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更别说驾乘时佩戴安全头盔了。

佩戴头盔是事关所有电动车驾乘者安危的“头等大事”。培养市民“戴头盔、安全行”的习惯,重在交警部门的严格监管。一方面,可采取劝导提醒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督促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另一方面,可借鉴汽车交通违法处罚办法,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这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扣分或罚款处罚,以增强约束力。当然,这种执法要以完善电动车及其驾驶员信息采集、深入细致宣传等为基础,这样才能提高执法效率,也能为市民所理解和接受。久而久之,就能成为市民们的自觉行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期望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施行,锡城电动车驾乘者都能佩戴头盔出行,这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保障,也是建设安全文明无锡的现实需要。

(作者系无锡市吴文化研究会会长)

责编:曾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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