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彤)新修订的《南通市高职校慈善超市运作规程》日前出台。记者3日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该《规程》旨在为减轻在校贫困生负担而设的“高校慈善超市”资助项目提供运作规范,以进一步提高救助的精准度。
新《规程》将救助对象明确为高职校的在校贫困学生,并指出,各高职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贫困学生认定办法,除建档立卡、低保等国家认定的贫困类型之外,对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突发急难的学生采取灵活的贫困认定方式。
在救助形式上,明确以物资救助为主,物资为学生日常生活必需品。学校可通过给贫困学生发放慈善超市爱心卡,凭卡领取物资的形式发放;也可与校内超市合作,给贫困学生发放具有面值的爱心卡,超市提供让利服务,贫困生凭卡领取等值的生活必需品。单次发放物资价值不超过300元,以保证学生有质量地使用物资,原则上各高职校慈善超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救助活动。
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夏丽梅介绍,新《规程》专门对资金拨付明确了具体细则,如上一年度项目款未使用的高职校,将暂缓本年度项目款拨付。通过政策引导,以最大程度助推慈善项目专款及时花在在校贫困学子身上,努力将资金用足、用到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