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如东县、海门区等4个县(市、区)积极落实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盘活相关专项资金2219万元。
今年2月至5月,市审计局在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大量财政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用等问题。对此,审计提出了“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并拨付到位,对确实不能实施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回或统筹分配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的建议。
南通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及时部署,以交办单形式督促各地区落实整改。如东、海门等4个县(市、区)对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未使用资金进行了分类,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已拨付主管部门,但项目未实施的资金及时收回,部分重新确定分配方案,部分申请退回省财政。截至目前,4个县(市)、区已拨付到位相关专项资金1358万元、申请退回省财政525万元、收回并重新分配使用336万元。(通讯员 黄文华 记者 唐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