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汪泉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区,就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即2020年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尚德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解放路农贸市场和新弄里山芋腔饭店等地开展检查,对我区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区思想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保护措施比较有力,工作成效较为显著。汪泉指出,保护野生动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希望我区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一决定一法”和省《条例》中的法定职责。
高尚德向检查组介绍了盐南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并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监督、助力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盐南落地落实,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区领导朱鸿根、唐高明参加。
盐城盐南文明办
宗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