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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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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
2020-10-30 16:44:00  来源:大丰日报  

  为切实补齐交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智慧平安大道建设,不断提升全区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助力“平安大丰”建设,10月23日区政府召开部署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在全面整治各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基础上,明确三类重点车辆和七类重点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其中,重点车辆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非标”车辆;达到报废期限或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等禁行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水泥砂浆车、砂石运输车、国Ⅱ(含)排放标准以下汽油车、国Ⅲ(含)排放标准以下柴油车等限行车辆。

  重点违法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各类“非标”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农用车等;电动三(四)轮车、残疾车等非法营运;“非标”车辆、非法改拼装车辆违规上路行驶;工程运输车、高排放车辆、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超载、遮挡号牌、闯禁区、抛洒滴漏等;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行动旨在以超强的力度和超常的措施,紧盯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三个明显减少、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非规范车辆上路行驶明显减少,闯红灯、闯禁区、超载等交通违法明显减少,涉及非规范车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根据部署,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自上而下的层级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比、学、赶、超”良好竞争氛围。(交宣)

责编: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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