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研判,主动作为,从源头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助力企业稳定劳动关系。
该委员会高度重视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深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结合工作实际,详细梳理企业复工复产后可能出现的劳动人事争议类型,就劳动者在被隔离期间和延迟复工期间的节假日调休、工资及加班工资、生活费的发放形式和标准、工伤认定及待遇享受等问题,根据法律法规逐一制定解决方案,制作了《东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妥善处置疫情之下劳动关系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目前,该委员会已经主动上门,对复工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时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时限。
据悉,1月份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利用省专家调解服务平台,采取“不见面方式”共调解案件56件。仲裁立案61件,裁决21件,调解26件,其中劳动报酬案件30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案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