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一名在外地务工的东台人完成工伤维权,切实履行了“有援必援、应援尽援”职责,受到好评。
原来,东台人王师傅2017年在上海某建筑公司担任安全员期间,其工程负责人胡某安排他去南京一工地送货。返程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王师傅身体遭受严重损害,并因伤诱发格林巴列疾病,四肢瘫痪。事情发生后,王师傅自己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已花去近二十万元医疗费,而在工地尚未给出“说法”的情况下,巨额的医疗费让王师傅的生活陷入困境。
“有困难,找司法。”2018年9月3日,万般无奈的王师傅向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因王师傅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法律援助“名优律师”、江苏明盈律师事务所陈亚均律师承办该案。
受理案件的陈亚均发现,由于找不到肇事车辆,仅凭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无法追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只能就工伤保险待遇进行维权。但是在王师傅手中,除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几张出院记录和医疗费票据,再也没有其他证据。
调取受援人工作资料、获取责任险保险合同、明确用工主体、提起劳动仲裁……距离工伤认定的最后申请期限仅剩1个多月,陈亚均迅速厘清了办案思路,并有条不紊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成功确认了王师傅与上海某家建筑公司的劳动关系。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7月2日,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2020年1月10日,王师傅的银行卡收到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的第一笔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八千多元。 “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陈亚均律师不仅帮助我成功维权,更在生活中给我很多鼓励。”王师傅感激地说道。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保障,法律援助是政治文明的体现之一。王师傅的案例是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助民生、促和谐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扩大援助普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让服务对象感受到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