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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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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强村富民激励政策意见出台
2020-08-10 08:57:00  来源:东台日报  

日前,本市出台《推进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的激励政策意见》,引导广大村干部担当作为、奉献进取,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意见》共有强化考核表彰引导、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实施激励发展奖励、选拔担当作为干部、实行报酬奖励政策、提高村干待遇条件、规范容错纠错标准8条。1-4条从财政支持奖励和考核表彰引导上,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支持、鼓励、激发强村富民工作推进落实。市每年对强村富民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农业招商引资在考核时按1:3的比例进行认定。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7条针对个人发展、报酬、待遇等给予明确规定。每年拿出10个左右镇机关公务员岗位面向村书记定向招录,推荐特别优秀的村书记进镇领导班子。村集体当年新增经营收益按20%比例进行奖励。在村书记岗位连续任职10年以上,村集体经济发展达到省定经济强村标准的,达到退休年龄时,对照相同条件事业人员标准,由各镇区补足待遇差额。第8条为村干部谋发展创造良好宽松氛围。在村集体直接经营活动中,非因村干部人为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不予追究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因非主观意愿而出现的工作失误、错误,导致轻微违纪违规的,可以免责。对于举报经依法依规调查确认不实的,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为其澄清和正名,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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