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法院联合环保局、农业农村局、公证处、消防等部门,共出动干警、现场施工人员、协助执行人员等50余人强制执行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该案系个人承租农场土地,未取得环评手续,私自建设养殖场及厌氧罐等设施进行生猪养殖。2018年,在生态环保部等七部委开展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养殖场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养殖。农场要求解除合同,限期拆除,其一直未履行,后经法院判决,将租赁土地范围内属于其搭建、建造或构建的建筑物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等拆除,携其物品从租赁土地迁出,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还农场。其未履行判决义务,后经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称任由法院处置。经调查,拟拆除厌氧罐工艺复杂,拆除难度大,存在安全隐患。市法院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履行人,拟定拆除方案,通过安全、环保等部门的审批后,院领导、执行局局长亲自挂帅至现场强制执行。
经过十五天的连续施工,安全拆除厌氧罐等设施,将土地恢复原状后顺利交还农场,多部门联合发力,凝聚合力,成功破解了一起执行难案,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自然保护区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