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东台市检察院获评2021年度全省首届“五好”基层检察院,全省仅20家。
2021年,该院围绕“担当作为好班子、德才兼备好队伍、司法办案好业绩、作风优良好形象、运转有力好保障”五好建设标准,紧紧围绕“党建+队建+业务建设”融合发展思路,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检察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在盐城市检察系统综合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被授予盐城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陆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毕某某诬告陷害罪一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库,“四长”协同共推生态环境保护等5项创新创优机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事例库,建立全国首个相邻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协管机制等3项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未成年保护工作团队被省妇联授予省巾帼文明岗,2名干警在全省行政、控申检察业务竞赛分获十佳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称号。
此外,该院还扎实开展“固本强基年”活动,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表彰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先后获得省文明单位、盐城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级以上媒体160余次宣传报道该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