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街上整整齐齐,汽车和电动车都停放整齐,过去横七竖八,大家外出时都能遵守好红绿灯秩序,一个看一个,上次带小孙子外出,他随手乱扔饮料瓶,被我批评了一下,大家都要有卫生文明的意识,共同爱护好城市。”在阜宁中学退休的吴胜文老师说。连日来,县综合执法局多方组织力量,重点治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门市出店经营,乱涂野广告,乱扔乱倒垃圾,随意设置棚点、违法建筑、渣土油污污染路面,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油烟扰民等城市顽疾营造优美环境秩序,喜迎5·18盛会。
流动摊点占道。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每天对县城范围内流动摊点占道行为进行宣传管理和疏导,着重是城郊结合部,十字路口,小区门前,后街背巷,学校周围等,执法中对首次摆摊设点者进行宣传和批评教育,多次劝导不改者执法中暂扣其经营工具,然后进行处罚。针对流动摊点随意摆放的特点,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加强中午和晚上的时段管理。将流动摊点规劝进疏导点和市场内经营。
门市出店经营。门市出店经营反复管,管反复,门市业主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你走我出,你管我收”,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为此,管理每天都在进行时,一刻也不放松,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每天早上从7点开始,步行对县城范围内的所有的沿街门市进行管理,按照“门前五包”管理要求,查处出店经营、跨门经营,倚门出摊物品摆放在三轮车上经营等违规行为,与部分沿街门市业主重新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落实好管理责任和要求,劝导业主们遵守好有关规定,严禁店外作业和经营。
清除乱涂野广告。县综合执法局专门成立了12人的城市野广告清理专业队伍,对“办证”、“打井”,贴纸式野广告进行逐日清理,采用同色覆盖的方法盖住野广告,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地面上“办证”的广告用铁锹铲除凸出部分后再用松香水清洗;每天铲除电线杆、墙体、电力和通信设施上的贴纸式广告,定期清理便民信息栏。
乱设置棚点。《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严禁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棚点和临时设施。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每天在街道上巡查,发现有乱搭乱建的随意设置棚点的行为立即制止,对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棚点立即责令自行拆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拆除的,综合执法人员帮助拆除。
乱扔乱倒垃圾。县城阜城大街、胜利路、东风路、香港路、大关路等路段已经取消了垃圾桶,少数市民没有按照环卫工人约定的时间,把生活垃圾放到垃圾收集车上,而是放在路牙边,绿化带内,影响了周边环境卫生。环卫执法人员登门逐一宣传告知,告诉市民们要按时将生活垃圾收集好,听到广播后及时放到垃圾收集车上。严禁随意乱扔乱倒垃圾,沿街饭店和有关单位要将垃圾运送到附近的垃圾中转站,严禁随意倾倒。各位车主和驾乘人员平时严禁乱扔车窗垃圾和果壳瓜皮等,爱护好城市环境。
渣土抛洒、油污污染路面。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每天对县城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巡逻,不准工地随意运输渣土。如确需运输渣土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送渣土,严禁私拉乱运。对渣土污染路面,督促工地自行清理,如需人工清理所需费用由建筑工地自行承担。沿街小吃店严禁前灶后店现象,不得将油汤污水等洒向地面,定期自行清洗地面,保证地面整洁卫生。
噪音油烟扰民。沿街门市严禁设立高音喇叭,相关活动确需使用喇叭的要放低音量,早上8点前、中午、晚上9点后休息时严禁播放,必须经过审批,而且要约定时间未经审批随意摆放高音喇叭,查处后暂扣有关设备,接受处罚。沿街饭店、烧烤门市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严禁使用烟囱排放油烟,执法人员每天巡查主次街道,发现产生油烟的立即制止,对屡教不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查处违法建筑。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分成四个小组,对县城范围和各镇区地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如发现违法建筑后,立即宣传告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预期不拆除的,执法人员帮助拆除。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广大市民朋友们电动二轮车必须摆放在非机动车道上,车头一律朝外,摆放的很好,严禁乱停乱放。县综合执法局专门成立一支非机动车管理中队,每天对城市道路上乱摆放的电动二轮车和三轮车进行管理,发现乱摆放,首次批评教育,再次违反的暂扣其车辆,并处以20元罚款。“上次我的电瓶车车头摆错了,执法人员现场给我做示范动作,告诉我车头一律朝街道摆放,“现在上街我也注意了,一定要配合他们,把自己的车子摆好了,摆齐了。”在超市上班的邓文霞大姐认真的说。
拆破拆旧。组织执法人员走上街道,先统计拆破拆旧内容,包括破旧遮阳棚、晾衣架、旧空调架、破旧对联横幅等等。执法人员挨门逐户发放通知,宣传告知限期三日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人员帮助拆除。“我每天早上7点开始,现在辖区内逐条街道巡逻,发现问题先登记下来,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现场了解详细情况,结束会办解决。”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汪子加在整治现场告诉我们。
废旧业和石材整治。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所有街道上的收废旧场所进行登记在册,现场对废旧业管理要求,必须将所有废旧物品收房在围墙内,容易漂浮的物品需要压实,严禁将废旧物品堆放在街道两侧。巡查中发现有石材加工的,劝其停止经营,立即搬到县石材市场内经营,严禁私自设点,私自切割大理石,并处理好现场石材料和废弃物。
广大市民朋友们,建设阜宁需要我们人人参与,美好家园我们人人受益,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改变陋习,出份心,尽把力,向城市顽疾宣战,同心建设美好幸福家园。“我们综合执法局每天组织人员对城市秩序、卫生等进行维护和管理,现在环境秩序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视大家为小家,遵守好城市管理规定,出门摆放好车辆,不随地乱扔垃圾,乱吐痰,共同管理城市。”县综合执法大队带队整治的副大队朱长军告诉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