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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全省优秀法官——谢爱红
2021-08-30 10:01:00  来源:文明阜宁微信公众号  

阜宁县人大代表、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谢爱红,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盐城市委市政府评为“劳动模范”。2021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说起她的故事,就像满架的葡萄,一串一串的。

“耐心”法官

一位老教师在庭审中口若悬河,却游离于法律之外,让人听了如堕五里雾中。旁听席上,有人打起了瞌睡;审判台上,坐在谢爱红身边的法官也有点不耐烦了。但谢爱红却聚精会神地倾听,始终没有打断这位老人的陈述。“起诉以来,你是唯一一个耐心听完我讲话的人。”面对谢爱红的尊重,一直不同意调解的老人思想大转弯:“你的话,我信!我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耐心、尊重,让谢爱红走近当事人,彼此多了份信任、多了份理解。

“热心”法官

2017年9月,谢爱红受理了一起棘手的赡养案件,刘老伯的4个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谢爱红接案后的第二天,就找来老人的4个子女,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一首叫《父亲》的歌唱道,‘人说养儿能防老’。子女小的时候,父母省吃俭用,对子女无微不至地关心,时刻担心他们吃不好、穿不暖,盼望着他们快快长大,成家立业。父母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按法律、论民俗、讲伦理,子女都应当赡养老人。”经过多次苦口婆心、入情入理的调解,一直互相推诿的几个子女都愿意履行赡养义务。

“多能”法官

1997年,谢爱红考入阜宁县人民法院。24年来先后在刑庭、执行局、少年家事审判庭、民一庭、审管办(审监庭)院办公室等10多个岗位工作,成了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016年,谢爱红写的一篇关于婚姻家庭家事纠纷法制案例,一经报道引起了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的重视,专程来阜宁拍摄并在央视播出。谢爱红创造了处理家事纠纷“五项原则”,《人民法院报》作为专题作了报道。她报送的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

“专家”法官

“争当专家型法官。”谢爱红为自己定下目标,既提高学术水平,又加强审判能力,挑战新案、疑案、难案。阜宁法院的同事们,都佩服她的勤奋:茶余饭后,坐车上班,观摩开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理论研讨……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她都用来学习。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谢爱红当审判员,在庭里结案最多;当副庭长,她成了审判疑难案件、复杂案件的“专业户”;任庭长,她要求自己和庭里每一位同志:“力求每个案件的审理,都成典范;每份法律文书,都成精品。”

“免检”法官

谢爱红办案不怕得罪人,有一次,一位熟人找到她软磨硬泡,希望能够为其挪用公款的亲友减轻处罚,但她严词拒绝:“对他的放纵就是我的失职。”谢爱红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拒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谢爱红常说,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就增加一分;伤害一个当事人,就会多一群怀疑法律的人。认定事实不能有误,适用法律不能偏颇,判决书不能有纰漏。要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履职”法官

谢爱红当选县人大代表以来,深入基层,走近群众,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把握人民的真实需求,摸准社会存在的真实问题。因而她提出的3条议案、4条建议,都有真知灼见,有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均被采纳。她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啄木鸟志愿者活动,走街串巷宣传法律知识和文明创建知识,扎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面对诸多荣誉,谢爱红依然谦逊如初。她说:“法律人要甘于寂寞,乐于奉献,要始终保持一份内心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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