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射阳法院兴桥法庭工作人员到新坍镇新集村开展“民事审判进村居”活动。
兴桥法庭先对一起赡养纠纷开展巡回审理。原告唐奶奶已耄耋之年,养育了二子五女,其中一女已去世,唐奶奶一直随两个儿子生活,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但今年春节后,轮到大儿子照顾时,遭到其拒绝,子女之间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争议,经村委会调解无果。无奈之下,唐奶奶将6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赡养义务及每月支付生活费200元。
考虑到唐奶奶行动不便以及该案的教育意义,经与村委会协商,兴桥法庭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村里,该村村民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及子女不愿意赡养老人的原因后,不拘泥于该案的审理,对到庭参加诉讼的子女释法析理,从法律和人情角度进行劝导,子女们表示庭后会对老人的赡养事宜进行再次协商。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以赡养问题为主题,从赡养义务的内容、赡养问题的误区、违反赡养义务将承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以及老年人如何维权等方面,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新集村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同时,就村民们关心的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随后,兴桥法庭的法官助理又向周围群众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对网上立案、申请执行、农村纠纷典型案例等进行了宣传,实现普法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