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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活动“炫”起来
2020-09-02 09:35:00  来源:射阳日报  作者:倪梦莹 张建忠  

  “李奶奶,赶快走啊,晚上社区健身广场有乘凉晚会,听说还搞一个什么《民法典》知识抢答呢!有好多礼品,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哦!”“好的!我找把扇子哦!”日前,射阳县长荡镇宏才社区居委会六组73岁的董金秀奶奶上午听到社区广播通知后,一边走路带小跑嘴里喊着邻居李奶奶,还一边用毛巾擦去脸上的汗珠早早地来到了健身广场坐了下来。

  “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办、宏才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承办的长荡镇《民法典》普法进村居志愿者活动现在开始,参加今天活动的不但有镇、社区相关负责人,而且还有全镇各村(居)宣传文化员和宏才文艺宣传队队员以及广场舞爱好者,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活动主持人、宏才社区居委会宣传文化员林月明话刚说完,现场便响起阵阵掌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哪三种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请回答。”“我来回答,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婚姻无效:一是重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未到法定婚龄,问答完毕!”长荡社区居委会居民杨燕第一个举手回答。

  “财产所有权包括的权能有哪四个方面,谁先回答?”“一是占有权;二是使用权;三是收益权;四是处分权,问答完毕。”今年11岁的长荡小学四年级小学生倪梦呀在妈妈董克秀的陪同下,一边看宣传资料,一边举起幼嫩的小手回答说。

  在活动现场,最忙碌的要数“好人”志愿者朱忠诚,给每一位答题的观众现场发太阳帽、衬衫等奖品,忙得满头大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办这次活动,我双手赞成全力支持。《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我们做生意的个体工商户更要学法、用法、守法!”她笑呵呵对笔者说。

  云安村四组村民尤良俊在欣赏完表演唱《喜气洋洋夸老板》节目后激动地说:“今天活动举办得非常好,让我们不但学到了《民法典》相关知识,而且还有‘学习强国’以及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还有就是看到了‘草根明星’顾金亭组织的文艺宣传队表演的丰富多彩文艺节目,真是一举多得。”

  据该镇分管负责人介绍,举办本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这个载体,通过《民法典》普法进村居这个形式,让全镇广大干群掀起一个学习《民法典》以及主动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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