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1岁了,有了党和政府的帮扶,家里的日子才能过下去,我和老伴儿十分感激!”7月9日,家住大洋街道盐海社区的居民刘为洲(化名)告诉记者,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刘为洲的妻子陆翠兰(化名)在2010年被诊断为双侧股骨头坏死并进行了人工股骨头置换术,而刘为洲在2012年10月被诊断为左乳癌伴骨转移,手术治疗后一直进行放、化疗,这让他们家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因为所需医疗费用巨大,为了筹钱,我当时连自己原先的住房都卖掉了。”刘为洲介绍,去年上半年,陆翠兰被鉴定为肢体三级残,夫妻二人年老体弱,均已丧失劳动能力。不过,去年10月份,刘为洲家被区民政部门纳入低保管理,每月可以领到850元低保金。去年他家共产生药疗费用20多万,其中医疗统筹支付和民政救助达12万多。根据有关政策,区民政部门还一次性给予他们家8313元的区级重大疾病托底救助。
“除了经济上的救助,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鼓励我们要树立生活信心,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并且定期来家里探望,跟我们拉拉家常、帮我们做做家务,就像我们的亲人一样!”刘为洲感动地说。
近年来,我区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着力构建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托底救助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着眼于减轻重残重病人员家庭的负担,保障因残因病致贫家庭整体达到脱贫标准,我区用足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2倍以内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大疾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目前,我区共将127名重病、重残对象按照政策规定纳入单人保,其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重病、重残对象纳入单人保54人。
南洋镇青墩村的张立飞(化名)一家,今年5月纳入低保边缘户保障。63岁的张立飞户主是一个农民,因严重摔伤而在医院住院治疗,其妻子赵佳凤(化名)体弱多病、长年服药,37岁的儿子张建(化名)则是精神二级残疾。除通过医疗统筹支付了一半医疗费用,我区民政部门还根据“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按照30%给予区级重大疾病托底救助”的要求,一次性给予这户家庭18650元区级重大疾病救助。
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遭遇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急难型”困难或因病、因学、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支出型”困难的家庭,我区则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据了解,今年1月份以来,我区共临时救助2776人次。
(黄恬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