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3年12月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评结果,这也是扬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制度实施后的首次结果公布。经过各区、功能区初评自评,市主管部门抽查复核,市城管委办公室现场考评,形成了本次“红黑榜”(详情见表格)。
按照相关通知精神,市城管委办公室重点考评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及市区建成区的29个镇街(园区);各县(市、区)、功能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考评所属各镇街(园区),其中29个镇街(园区)初评结果需报市城管委办公室抽查复核、综合评定,其他61个镇街(园区)由其组织考核、通报,结果报市城管委办公室。考评项目主要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标准和扬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洁美镇街”创建等重点任务,分类组织考评。
据了解,市城管委办公室对第一次进入“黑榜”的考评对象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以上进入“黑榜”的考评对象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进入“红榜”且年内无“黑榜”记录,群众满意度高的镇街(园区)命名为“洁美镇街”。此外,“红黑榜”上榜情况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地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记者 姜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