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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2024-04-25 09:28:00  来源:泰州日报  

4月16日,兴化法院少家庭就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向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婚姻和家庭关系,同时引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冯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女。随着孩子年龄渐长,家庭支出日益增大,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兴化法院审理后发现,张某与冯某系高中同学,结婚近十年,建立了稳定的家庭关系。因缺乏有效沟通,夫妻二人感情日渐淡薄,家庭矛盾也日益增多,考虑到两名孩子尚且年幼,如果一纸判决裁定二人离婚,很可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此,承办法官在庭上向张某与冯某发出《关爱未成年提示》,并提醒张某与冯某要当好合格家长,多关心、关注未成年孩子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倾听他们的意见,不把孩子作为父母发泄、转移负面情绪的对象,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今后,兴化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在立案、调解、审理等阶段全面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记者 顾佳 唐春杰 通讯员 邹建彪)

责编:杨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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