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龙岗村村规民约
1.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桥涵、沟渠、道路等公共设施。
2.自立自强,勤劳致富,不游手好闲,不好吃懒做。
3.不向池塘、河道扔垃圾或排污水,保护大运河、古黄河等水体环境。
4.遇事简办不扰民,礼金不超100元,桌席不超15桌。
5.早晨7点前、晚上9点后,严禁在小区、村庄内进行红白喜事吹拉弹唱、燃放鞭炮、播放高音喇叭与制造噪音等扰民行为。
6.不搞宗派,不搬弄是非,不无聊生非,不惹事生非。
7.家庭和睦,邻里和谐,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8.不参与、不支持并自觉抵制“黄赌毒邪黑”。
9.学科技用科技,破除愚昧,促进发展。
10.移风易俗,与时俱进,文明殡葬,不支持、不参与封建迷信及恶俗陋习。
11.不酗酒、不吵闹、不耍赖。
12.禁止散养猛犬及大型犬类。
13.不违法信访,不缠访,不参与、不支持群体上访,不越级上访。
14.不侵占公共空间,服从村镇建设统一规划,建筑物不得任意扩占、超高或随意拆旧建新,不乱搭乱建。
15.不乱倒乱烧乱抛洒,不乱停乱放乱堆,维护村庄、小区环境卫生秩序。
16.遵守落实党和国家法规政策,支持村居“两委”工作,自觉履行各项义务。
对违反本规定的村民,取消“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资格。
2018年9月29日,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龙岗村村民代表共同议商村规民约修订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