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会议通常在会议室召开,但“五一”节前举行的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将会场“搬”到调研一线,4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赴南京市浦口区进行《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这也是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会议期间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开展专题立法调研。
今年2月27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这意味着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由此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审议中,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立法调整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管理责任界定、部门协同监管、法律责任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不少修改意见。
4月15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为更加充分地征求市民群众意见、更加精细地审议打磨条例条款,切实立一部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的精品民生法规,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二审时间由4月下旬调整到6月下旬,审议时间延长了两个月。“在一审后,通过身临其境的立法调研和亲身体验,直观地发现问题,直接感知法规可能的执行效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当天上午,在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花园小区,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社区试行垃圾分类的情况。据介绍,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现有居民350户。自去年4月开始,小区原来的22处垃圾收集点并点整合为3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的垃圾分类“三定”投放模式。环卫公司每天上午对可回收、厨余、其他、有害4种垃圾进行定时分类回收。一年来,小区居民参与率达70%以上,厨余垃圾日均回收量约100公斤。
循着垃圾运送链,常委会组成人员又集体来到江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前者担负着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的处理任务,日焚烧处理2000吨,年发电量可达3亿千瓦时;后者作为南京最大的餐厨垃圾处置终端,去年完成一期建设后处置能力达到了100吨/天,整个项目计划于今年7月全面建成,完全投入运行后预计年可处理餐饮垃圾14.6万吨,厨余垃圾7.3万吨。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给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涛留下深刻印象。“实地体验一下就是不一样,能直观地知道条例的条款设置是否科学、是否可行。调研中,我了解到生活垃圾不同处理方式之间的区别,对条例相关条款的立法要义理解得更清晰。在二审环节,我将更加精准地提出自己的想法与建议。”
“垃圾分类收运情况怎么样?我们到底该怎么正确分类呢?”“分类出来的垃圾如何处理?”“我市的垃圾处理设施跟得上吗?具备分类处理不同种类垃圾的能力吗?”“家里的旧衣服如何处理,属于什么垃圾?”……这是4月17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50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上,2.1万名网友提出的问题。他们与9位专家、人大代表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线上交流,提出了许多立法建议。
这样的意见征求还将继续。“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特别是要更多征求普通市民的意见,推进垃圾分类的‘习惯革命’。”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第三方开展为期半个月、覆盖广泛的“万份问卷大调查”,调查覆盖全国、省、市、区、镇五级人大代表和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络问卷,形成问卷调查报告,为《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最终制定、实施奠定广泛而充实的民意基础。
本报通讯员 张 倩 肖日东
本报记者 陈月飞